住持的責任與權利 
安座主神之後,由主神核准,並由台南開基玉皇宮
玉皇上帝大天尊同意,才具備住持資格。副住持由供奉主神的主家自行決定人選(人數可不須請示主神)。

住持的責任如下:

  1. 敬茶。
  2. 維持神壇的清潔(不一定要自己清自打掃,可分配在此執行天命的人一同協助)。
  3. 負責祭解的點燈以及準備相關用品(包括油、燈芯、油燈杯)。
  4. 請示及準備主神「聖誕」的供品。
  5. 依照主神指示,固定時間請示初一、十五、干擾化解、三曹普渡所需之一份天金高錢的內容,以及隨時準備好要使用的天金高錢。
  6. 負責點環香,及神壇所使用的檀香或檀香精油。
  7. 注意請示者是否有獲得此項請示內容的合格,若沒有,則不可讓其單獨請示。
  8. 登記捐米、捐錢及收錢,每兩個月要統計及請示,捐款及白米要捐的單位,並負責捐獻,且將收據公告在神壇上。(捐錢的部分,要事先請示主神,要由各人自己去捐獻在來稟報,或統一由住持或副住持收付登記)
  9. 準備疏文及蓋章,監督請示者須將疏文及天金高錢請示獻化。
  10. 維持神明廳的秩序,包括不可喧嘩,不可聊天,不可讓其他人插話。
住持可享有主神的保護。

筆者:陳甄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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